I. 管辖范围:
学术申诉委员会将听取学生的学术申诉 本科就读. 它还将作为学生的听证委员会 学术欺诈被起诉.
II. 课程成绩上诉程序:
A. 如果学生希望对教师的成绩提出上诉,这一过程 提出上诉:
1. 学生将带一份书面声明给导师详细解释 所有与上诉有关的事实. 这必须与老师讨论. 如果没有达成学生可以接受的决定或解决方案:
2. 教师应给学生一份书面声明,说明他们的决定 在与学生会面的一周内,详细说明他们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
3. 然后,学生将把这两份陈述交给学术部门的主席 赞助课程. 主席将与学生一起阅读并讨论陈述 适当的时候和老师商量一下.
4. 主席会向学生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说明他们的决定, 建议支持或拒绝案件的决定在一周内会见 学生. 如果没有达成学生可以接受的决定或解决方案:
5. 所有材料将被转发给学术研究主任,他将阅读 并与学生和其他各方讨论所有的陈述.
6. 院长会将所有资料转交教务长. 学术会议 书记官长会在有需要时召集上诉委员会. 要求举行听证会 在学术上诉委员会之前,必须包括各方的书面声明 如上所述. 有关要求必须在三十天内向司法常务官提出 提起上诉.
B. 在涉及课程成绩上诉的案件中,学生有一个月的时间 下学期开始上诉有关成绩在定期 秋季或春季学期.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e.g. 夏天)学生有一个月的时间 收到成绩后,可透过上述途径提出上诉. 在上述截止日期后,不得提出成绩上诉.
3. 停学程序:
A. 在涉及停学的情况下,希望重新入学的学生必须 以书面形式提出上诉,上诉日期须于学生停学通知书所指明的日期届满. 形式 解释停学上诉将在通知时发送给学生.
1. 学生只能提交书面申诉.
2. 学术上诉委员会有权决定招生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强制学生选课和强制 每学期修的学分.
B. 所有被停学的学生必须最低限度地达到 以下是重新入学的条件:
1. 在停学期间取得的可转让学分不少于6学分 平均绩点至少2分.0.
2. 重新入学批准表必须由学生填写,并由学校批准 教务处或其指定单位,须于入学前向教务处或其指定单位申请. 课程 必须在MCLA以外的认可机构学习.
3. 学生必须在MCLA的下一学期完成学业. 学生将 被允许完成任何课程,他们正在上课的时间 悬架. 但是,这些课程将不计入重新入学的目的.
4. 其他条件可由学术上诉委员会或办公室规定 学务处或其指定人员,根据学生的整体成绩.
C. 被MCLA停学两次以上的学生可以上诉 有资格由学术上诉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录取.
IV. 上诉程序-学术诚信:
A. 一旦出现学术不诚实的指控,教师可以行使 他们在实施制裁时的酌处权. 教员可进一步提出指控 如果学术上诉委员会认为这是额外的 制裁是合适的.
B. 讲师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注册主任任何学术事件 每当他们实施制裁时,就不诚实. 该通知应包括 学生姓名、课程名称、发生日期、失信行为类型、处分 正在强制执行,以及任何要求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本通知应生效 在发现事件后的14天内. 应发送上述通知的副本 对涉案学生,包括对该学生的指控和理由, 如果被证实,这将成为失败或其他学术制裁的正当理由.
C. 注册主任保存学术不诚信报告的记录. 注册主任 必须提交第二次和/或后续学术不诚实行为的报告 委员会的行动.
D. 如果学生希望对教师所施加的处罚提出上诉,则学生须向学校申请 必须在收到通知后14天内提出上诉.
E. 学术上诉委员会应考虑以下事项作为聆讯的依据:
1. 这名学生声称在学术上没有不诚实行为.
2. 学生声称老师施加了不恰当的处罚.
3. 罪行的性质值得采取进一步行动.
F. 在学术欺诈案件中,委员会可能会收到听证会的请求 学生、个别教师、工作人员或注册主任.
1. 聆讯要求以书面通知司法常务官. 注册主任是 学术上诉委员会主席.
2. 教师或工作人员可以对学生提出指控,当制裁 的评分不适合教师或工作人员,鉴于 学术欺骗.
3. 注册主任必须提交第二次和/或后续学术违法案件 委员会行为中的不诚实.
G. 如所完成的工作与直接学分无关,则为会员 教职员工或行政管理人员的档案费用应保持所有支持 文件,并应通知注册官的可疑违规行为. 注册主任 那么是否会建立既定的学院程序来处理违规行为 学术道德.
H. 在被要求举行聆讯时,书记官长有责任作为 如学校上课,上诉委员会将在30天内安排聆讯. 案件各方应在开庭7天内收到书面通知 提前,包括日期、时间和地点. 应该给学生的名字 证人和每名证人应作证的事实的口头或书面报告, 这样学生就可以准备辩护.
I. 学生可选择放弃上诉委员会聆讯的权利, 并承认所提出的指控. 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将继续进行 对适当制裁的评估.
J. 上诉委员会可建议对涉及 学术欺骗:
1. 学术训诫,这包括一个通知放在正式档案 注册主任办公室. 学术上诉委员会可建议该通知 在档案中保留5年.
2. 本学期开除该违规行为所发生的学期. “WX”成绩不论何时被处罚,均会记录在课程上; 但是,发生学术失信行为的课程的教师可以 在这门课上给“F”的选择.
3. 学术不诚实行为发生的学期均被开除 在接下来的学期.
4. 被开除或停学的学生不得参加任何课程 学院开设的课程.
K. 如果一个学生因为学术不诚实而被开除,他的成绩单也会被开除 说明该学生因学术不诚实而被开除,并将指明原因 该学生被开除的日期. 学生可以向副校长请愿 教务处自解聘之日起五年内有此声明 从他们的成绩单上删除.
L. 学院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对他们施加的任何制裁 上诉委员会.
M. 因学术不诚实而被学院开除的学生可以上诉 为重新接纳. 教务处或其指定人员,可另行决定 再入院条件.
N. 如果学生因重复学习被MCLA开除两次以上 违反学术诚信政策者,取消重新入学资格.
V. 听证程序:
A. 上诉听证会将不对所有人开放,但涉及的学生和/或教师除外. 案件涉及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请求 在听证会前几个小时,允许学生和/或教职员工参与 案件审理期间参加或静坐. 申请将于 学术上诉委员会的裁量权.
B. 成绩或学术诚信申诉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代表自己作证.
C. 委员会保留允许相关教职人员听取意见的权利 学生的证词.
D. 学生可以选择留下并听取教师的证词 还有其他证人吗. 然后给学生一个回答的机会 根据那些证人的证词.
E.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委员会才会受理重新审理的书面申请 任何一方可以证明重要的新事实信息的实例.
F. 学术上诉委员会保留不受理任何上诉的权利 在数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没有遵循必要的步骤或当 管辖权不明确.
VI. 委员会成员:
A. 审理停学上诉的学术上诉委员会成员 应包括:
1. 由学院协会总统任命的两名教员 为期两年.
2. 由学院协会总统指定的一名教员 为期三年.
3. 两名MCLA管理员由学院总统或其指定人员任命.
4. 教务处主任.
5. 书记官长只有在双方打成平手时,才会担任主席投票.
6. 教务处处长或教务处或其指定人员, 在司法常务官缺席时担任主席.
B. 审理成绩上诉及/或学术失信上诉的委员会成员 由上述所有成员及两名学生组成 学生事务处. 如有必要,将选择其他合适的学生 注册主任.
7. 投票程序:
A. 法定人数应至少为两名教师和一名停学上诉管理人 (此外,有一名学生因成绩及失信行为申诉).
B.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行动都需要出席者的过半数支持.
C. 投票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D. 与某一特定案件有关的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 这样的话.
8. 委员会决定报告:
A. 在所有情况下,委员会的建议连同所有相关文件 将提交教务副校长推荐. 委员会和副总统的建议将被转交给 总统最终批准. 如有要求,总统将提供书面理由 与本案有关的任何一方.
B. 注册主任须记录大学对学术失信行为的所有处分 除非有一个无罪释放的发现. 在这种情况下 无罪释放后,该指控的记录将从档案中删除.
1. 这种处罚记录应由书记官长分开保存 永久档案,并将提供给招生办公室 学生申请重新入学.
2. 所有此类记录应在毕业时或毕业后五年内销毁 出席日期.
3. 在一个学生因学术原因被学校开除的具体案例中 除非提出申请,此类记录应永久存档 交给教务副校长.
大学是一个由学生和教师组成的社区,他们对寻找知识很感兴趣 和理解. 这种寻找的关键是对诚实和正直的承诺. 诚实对于每一个大学生来说都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麻省文理学院的高等教育计划. 的行为 不诚实的行为与整个学院的工作和宗旨相冲突 学生和老师之间的私事.
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剽窃 -学院各学系对报告有不同的要求 来源的使用,但对来源的确认有一定的基本原则 适用于所有领域和级别的工作. 任何种类的原始材料的使用 论文或实验室报告的准备必须充分和适当地承认. 在论文或实验报告中,学生应该承认任何表达 或者不是他们自己的想法. 学生提交论文是在暗示表格 文章或报告的内容,无论是整体还是部分,都代表了他们自己的工作, 除非明确而具体地提到了其他资料来源. 即使有 是没有有意识的欺骗意图,没有做出适当的承认 可能构成抄袭. 任何引语,即使是一个短语,也必须放在引语中 marks and the precise source 状态d in a note or in the text; any material that is 转述的或总结的,任何借用的思想都必须明确承认. 对作者的文本进行彻底的重新排序或重新排列并不能释放学生 从这些责任中. 所有在准备过程中咨询过的资料来源 的文章或报告应列在参考书目中.
一旦出现涉嫌学术欺诈的情况,教师可以行使 他们在实施制裁时的酌处权. 教师可能 进一步 如果他们相信,可以向学术上诉委员会起诉学生 额外的制裁将是适当的. 讲师须通知注册主任 书面记录任何学术不诚实的情况,无论何时他们都施加了制裁. 该通知应包括学生姓名、课程名称、上课日期、 不诚实的类型,被施加的制裁, 以及任何要求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本通知应在发现上述情况后十四天内生效 事件. 上述通知的副本将发送给涉及的学生,包括 对学生的指控和理由,如果被证实,就可以证明不及格 或其他学术认可. 如果有关学生希望对处罚提出上诉 在导师的强制下,学生必须在两周内提出上诉 收到此通知. 学术上诉委员会应考虑作为基础 a)该学生声称没有在学术上不诚实; b) 学生 claims 老师 imposed an inappropriate sanction; c) the nature 有必要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在学术不诚实的情况下,委员会可以 接受来自学生、个别教职员工的听证会请求, 及注册主任. 学术上诉委员会保留不听取意见的权利 任何申诉在任何情况下资料都不充分,必要的步骤都没有 被跟随的,以及当委员会的管辖权不明确.
关于教师和学生权利和责任的进一步信息 适用本政策时应遵循的适当程序,可参阅 教务处处长办公室或教务主任.
在MCLA的学术地位-一个学生的累积的MCLA GPA,结合学分 获得后,将在每学期结束时确定学术地位类别 根据以下标准:
学术良好地位
2.000*或以上
留校察看
0 - 30学分^ - 1.500 - 1.999*
31- 75学分^ - 1.750 - 1.999*
76及以上学分^ -无试用期
学术悬挂
0 - 30学分^ - 1以下.500*
31 - 75学分^ - 1以下.750*
76及以上学分^ - 2以下.000* *
MCLA累计GPA
^获得的学分,包括转让学分和MCLA学分(在100级和
更高),获得及格分数
被停学并成功上诉的学生将被指定为停学学生 由一个单独的类别的学术地位,反映学术留校察看之后 一次成功的学业休学上诉. 下列名称反映 MCLA的学术地位政策与学生的累积MCLA相一致 平均绩点:
学术警告
学期平均成绩低于2的学生.0,但累积平均绩点2.0或更大
会否受到学术警告. 学校将发出学术警告信
并抄送给学生的导师,解释潜在的后果
学习成绩不佳(包括连续学期受到学术警告或
今后留校察看或停学).
留校察看
没有得到2分的学生.0的累积GPA,而达到GPA更高
超过停学的学生将被留校察看. 一个学生
留校察看或上诉后留校察看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定
条件:旨在促进学业成功的条件. 这些条件可能包括:
1. 课程负担不超过15个学分;
2. 课程安排改变,允许复读课程;
3. 与学术顾问会面以完成学术成功计划 监督学生的进步;
4. 出席学术成功研讨会(e.g. 学习技巧,时间管理, 等.); and
5. 限制某些课外活动,由办公室确定 教务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留校察看第一学期, 学生将继续有资格参加课外活动,除非 个别部门或活动的标准较高).
学术悬挂
在涉及停学的情况下,希望重新入学的学生必须上诉
在学生停学通知中指定的日期前以书面形式提交. 形式解释
停学申诉将在通知时发送给学生.
学生只能提交书面申诉.
学术上诉委员会有权决定招生条件,包括: 但不限于,强制学生选课,强制数量 每学期的学分.
所有被停学的学生必须最低限度地满足以下条件 再入院条件:
被MCLA停学两次以上的学生可以上诉,并可能符合资格 由学术上诉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录取.
新增课程
学生可以在每学期的前七天增加课程.
取消一门课程
学生有七天的学习时间可以放弃一学期的课程 在他们的记录上没有记录他们参加了这门课. 课程 少于一整个学期的课程将根据课程长度有不同的落课日期 当然了.
退出课程
W-退出课程-表示在课程结束后退出课程 停学期,课程完成率不超过50%. 无法运行的课程 整个学期将有坚持50%完成点的退学日期. 学生有责任了解所有的退学截止日期. 个别课程超过退课期限不得退课.
学生可以申请替代学习学分,以获得作为一个 被MCLA录取的学生,他们没有被授予学分,以及 要么不太符合实习、独立的定义 研究,或独立研究,或对这些机制的立博中文版官网不是 合理的期望. 要申请替代学习学分,学生将 创建并提交一个作品集,记录相关的学习经验 到MCLA课程中的特定课程. 授予另类学习学分 将不包括在毕业所需的45个MCLA学分中,并且不算数 接近MCLA毕业所需的最后15个学分. 学生在 MCLA可以获得总共15个学分的替代学习学分,预先学习 学分,和/或实习机会. 在极少数情况下,学生被批准接收 15学分之前的学习学分,有减轻的情况下,当一个 实习是他们学习项目所必需的或被认为是必要的 教务处可给予总分15学分的例外. 这个异常 只有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才允许吗.
任何通过作品集寻求替代学习学分的学生都应该开始 申请不迟于毕业前一学期的加放截止日期. 要启动这个过程,学生必须咨询系里的系主任 为课程,将包括在投资组合的目的确定 适当的教师赞助人. 与教师赞助人协商 系主任(可以是同一个人),学生应该起草他们的 作品集要包括与课程学习目标相一致的叙述 有了从他们的经验中证明特定技能的书面证据, 获得的能力和知识(例如照片、日志、证书、 还有一封主管的信). 主席或教师赞助人可能会推荐 学生参加engl395经验学分组合准备和写作课程.
学生必须将完成的作品集提交给系主任 把它发给教员赞助人. 在同期学期中, 秋季学期或二月的提交必须不迟于10月1日 春季学期是15号. 在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意见书将 考虑在接下来的学期中获得学分. 系主任会把 作品集交给教师赞助人,他们将写一份关于授予的建议 的信贷. 该建议将由主席审查,然后转发给 教务处处长将作出最终决定. 投资组合将是 收到后4 - 6周内审核、评估并退回. 学生 没有得到学分,或者谁得到的学分少于建议,可以修改他们 并重新提交额外的审查.
每个信贷费用将在提交投资组合时进行评估. 学生们 不符合通过替代学习获得学分的经济援助资格 政策. 学生将不会被收取额外的每学分费用重新提交 返回的投资组合. 另类学习的学分是无法保证的.
学生可以在系主任的批准下旁听一门课程 以及老师的同意. 审核员必须遵守既定的任何条件 由系或老师决定. 经审核的课程不授予学分. 这样的 在学生成绩单上正式报告课程,并标注“AU” (审核-不学分)当所有课程条件满足. 审计状态不可更改.
学生在增加期后的第一周内注册审核. 一个学生 如欲在审核注册前上课,可在获下列人士同意下上课 老师. 旁听课程时,学生应自行承担所有课程费用. 已注册某一年级的学生优先于旁听 学生.
2014年,马萨诸塞州高等教育委员会呼吁校园制造思域 学习是本科生的“预期结果”. 在采取这一政策时, MCLA采用理事会对公民学习的定义,该定义概述于 高等教育备忘录,指定“公民学习”课程的指导,日期为2月 12, 2016. 为了达到这个定义,任何课程都必须符合这个定义 设置在其中,并且必须通过以下过程演示这一点.
为课程指定公民学习的过程:
1. 直接向课程委员会提交公民学习的指定 课程形式由系
2. 由课程委员会审查及批准指定
3. 通知全体学院委员会批准(行政协调会不投票 任何公民学习项目)
4. 课程名称将被记入目录
一般
学生应该参加所有的课程. 当然,他们也必须意识到这一点
需求.
通知
在计划缺课的情况下,学生必须提前通知教师. In
如遇意外缺课,学生应尽快通知导师
可能的. 预计缺课超过三节的学生
期间应联系教务学生支持服务帮助通知
他们的教练.
A. 缓考
A.请假缺席的定义
任何学生,由于A部分所述的原因而不能.2.1到 A.2.4 .为遵守本政策,上课或参加任何考试、学习、 或某一特定日期的工作要求应免除任何此类检查 或学习或工作的需要. 应该给学生提供机会 弥补他们可能错过的考试、学习或工作要求 由于此类缺勤,在任何特定的日子,如果此类补考或工作 教职员工或学院不得认为其不合理. 利用 弥补错过的考试、学习或工作要求的机会 学生必须联系他们的教授/教师来启动这个过程.
当一个学生错过了主要课程的评估或作业(包括,但不是 仅限于,讲座考试,实验课程 & 考试,课堂表演,演讲, 等.)由于A部分所列原因而缺席.2.1到A.2.4 根据这项政策,这样的补课作业对教员来说可能是不合理的. 教员有权决定什么是不合理的 在这些情况下.
学院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补课机会:因请假而补课的机会. 无不利或偏见
任何学生因为使用了这些规定而受到影响
这项政策.
A.2可接受的借口
下列人员应准予请假:
1. 一般学生的健康状况,包括健康、心理健康、与残疾有关的状况
缺勤,和/或因其他情有可原的情况缺勤
学生必须通知教师他们的缺席,并要求机会 根据本节所列请假缺勤定义,补上缺勤的工作 A.1.
如果缺勤总数超过以下限制,将由裁量权决定 老师的缺席是可以原谅的.
-对于每周三次的课程,学生最多可以错过三次课程
在这学期.
-对于每周两次的课程,学生最多可以错过两次课程
在这学期.
-对于每周一次的课程,学生最多可以错过一节课
在这学期.
如果一门课每周上课少于一次,将由教师自行决定 委员该学生是否可获准请假.
有残疾证明的学生申请额外的缺课时间 也可以联系残疾资源办公室寻求帮助,通知他们的教练.
如果老师有顾虑或觉得没有资格对学生的成绩做出判断
如有缺席,教务处处长将谘询教务处处长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学生支持领导.
2. 作为学院代表参加校际会议 体育赛事. 这将是体育部门的责任通知 教师对学生的参与和缺席提前进行了预期 没有.
3. 作为学院代表参加校际会议
俱乐部比赛或专业/学术会议,旅行课程或实地考察
课程的一部分. 该俱乐部必须是一个公认的校园俱乐部. 它将
成为扶轮社顾问或赞助学术/行政的责任
部门通知学生的导师,学生的参与和
在这种缺席之前的缺席.
4. 学院的任何学生,如果因为他或她的宗教信仰,
上课或参加任何考试、学习或工作要求
应准许缺席,并应提供机会
补上遗漏的工作,但不得造成不合理的负担
学院. 这一要求来自马萨诸塞州联邦总院
法律第151章第2B节规定:
“教育或职业培训机构的任何学生,宗教机构除外
或教派教育或职业培训机构,谁也不能,因为
他的宗教信仰,上课或参加任何考试,
在某一天的学习或工作要求应被免除任何此类检查
或学习或工作需要,应给予补足机会
他可能因此而错过的考试、学习或工作要求
没有 on any particular day; provided, however, that such makeup examination or
工作不得给学校造成不合理的负担. 不收取任何费用
应
为该学生提供这样的机会,由学校收取费用.
不得对任何一方产生不利或不利影响
学生,因为他利用了本节的规定."
B. 学生上诉
如果学生认为他们的成绩被错误地扣分了
缺席的话,他们可以通过学院现有的本科年级进行上诉
吸引力的政策.
被录取的学生根据总收入分配班级地位 每学期结束时的学分.
学分 |
Class |
0-29 |
大一新生 |
30-59 |
二年级学生 |
60-89 |
初级 |
90或以上 |
高级 |
十五(15)学时是麻省学院正常的学术课程负荷 文科. 学生可以注册最多十八(18)个学分没有 特别许可. 希望注册十八(18)学分以上的学生 Hours必须获得顾问的许可. 教务处主任必须 批准21学分以上的申请.
一个过程可以重复. 如果这门课是必修的,而学生不及格 或未达到最低成绩要求,必须重修课程. 的品位 在复读课程中获得的成绩取代了学生素质点中的原有成绩 平均,即使重复成绩较低. 学生每次获得的分数 修过的课程留在学生的成绩单上. 原航向将被标记 在学生成绩单上被排除的E. 最新的分数将被标记 在学生成绩单上写着"我. 最初尝试的信用不是 计算在质量平均分上.
学生必须为每一门复读课程填写复读课程表 登记. 校外复读课程必须在考试前获得批准 正在进行的课程.
与MCLA的转学学分政策一致,学生获得同等学分 成绩为C-或以上的课程(本科课程),或同等成绩 在留学课程的情况下,是挣来的. 转学成绩不包括在内 学生在MCLA的累计平均绩点,不替换原来的 在MCLA课程中获得的成绩. 重复一次以上的课程可能会有影响 学生的经济援助.
第I、II或3级要求可以通过参加任何批准的课程来重复 核心区域. 然而,为了取代最初的成绩,学生必须 重复这些课程与最初的课程相同. 在有减刑的情况下 在上述情况下,领域负责人和教务处院长可以作出适当的决定 住宿(e.g.,不经常提供课程).
如果学生的FSEM课程不及格,则必须重修基础课程以替代 初始等级. 此外,学生将被要求注册一个FSEM 研讨会的经验.
希望转换专业的学生必须从咨询处获得一份专业转换表格. 这个表格需要得到新部门主任的批准,并且必须 在专业变更生效前,向注册主任办公室存档.
将10月的第三个星期三定为MCLA年度对话日 MCLA的学生,教师和工作人员,以及当地社区成员,奉献自己 以教育对话跨越差异,着眼于行动增加 我们社区的公平和包容. 这一天被认为是一个另类的学术日 当天,取消了所有的课程,以确保校园社区的充分参与. 在哥伦布日落在10月的第三周的年份,然后是对话日 会在十月的第四个星期三举行吗.
正在完成辅修课程要求的学生必须完成一项变更 大调/小调形式.
在预期的学习成果中体现的工作量,并有证据证明 这是一种制度上确立的等价物,合理地 近似不小于:
MCLA是按照联邦法规和普遍接受的做法进行的 高等教育每小时50分钟,因为它涉及到直接的教师指导 每周至少有两个小时的额外时间用于其他非直接的教学 活动(实验室、实习等..)
每个实习单元要求至少四十五(45)小时的现场经验 每个学时(见实习政策)
被MCLA录取的学生可以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和/或文学学士学位 科学学位. 在学士或学士课程中完成一个以上专业的学生 MCLA的课程将在成绩单上注明额外的专业 没有获得另一个学位和/或另一个文凭,不能参加另一个 毕业典礼.
本政策在总统批准后立即生效,并取代 以前所有关于第二学位和双学位的大学政策.
全体学院委员会要求明确这项政策的影响 由适当的机构办公室发给学生.
在涉及课程成绩上诉的情况下,学生有一个月的时间 在秋季或春季学期提出与常规成绩相关的上诉 学期.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e.g. 夏季)学生有一个月后收到 提出上诉的级别. 在这些截止日期之后,不得提出成绩上诉.
要上诉,请填写 本科 or 研究生 请填写成绩申诉表格,并按要求办理.
评级系统-机构信用评级是基于质量积分系统
以下量表:
A = 4.0; A- = 3.7; B+ = 3.3; B = 3.0; B- = 2.7; C+ = 2.3; C = 2.0; C- = 1.7; D+ =
1.3; D = 1.0; D- = 0.7; F,FL = 0.0.
其他可能出现在学生成绩单上的年级标记:
重复课程说明如下:
E =课程重复,不包括在学期GPA内
I =课程重复并包含在学期GPA中
转学分-在其他认可机构获得并申请的学分 MCLA的学位课程是基于同等程度和“C-”的成绩授予的, or higher for undergraduate credit; and a grade of “B”, or higher for graduate credit.
转换学分,MCLA要求豁免,以及经验学分/先前学习 记录上的成绩为“T”,但不包括在成绩中 平均成绩.
平均绩点-平均绩点是学生成绩的一个数字指标 学术成就. 它是获得的总质量分数的商除以 以取得A至F分的所有课程的总学分计算. 没有质量点分配给AU, I, NR, NP, P, PC, PS, T, U, W或WX.
MCLA要求学生必须在年底前完成所有毕业要求 该学年为了参加春季毕业典礼. 在 有可证明的情有可原的情况导致学生无法按时完成学业 所有毕业要求,学术主任可能会批准例外 事务,按个案处理,在下列情况下:
教务处院长可以选择给予学生例外 已证明有能力在8月31日前完成所有剩余课程,或 by the end of the fall 学期 in the case of 学生 teaching; in exceedingly limited 在个别情况下,教务处处长可酌情批准 将这些截止日期延长到下一个秋季学期结束或 下一期课程. 如果必须修读额外课程,学生必须 在例外情况发生前,向院长提交暑期课程的注册证明 将被授予. 如果未完成的需求包括未完成或非信用 根据要求,学生必须向导师提交书面完成协议 系主任及/或系主任须先向院长提出申请,方可获批准.
不完整等级是一个临时等级,仅当部分被报告时 正如课程大纲或教学大纲中明确指出的那样,课程作业并没有 因学生必要缺席或其他同等原因而完成 老师满意. 不完整的分数是由 教练. 如果教师愿意给学生不完整的知识,那么学生必须 完成至少三分之二(2/3)的课程作业并取得及格成绩 被认为是不完整的. “不完整”的分数是无法保证的, 学生不应该认为他们会得到一个不完整的分数 课程无条件.
希望获得不完全成绩的学生必须首先与 他们的学术顾问和他们所要求的课程的讲师 不完整的. 如果学生、学术顾问和导师同意不完整 是合适的,然后讲师将启动一个不完全契约,将 由学生和导师共同签名. 合同将规定其性质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前完成的课程工作 (不迟于下学期六(6)周).
未完成的合同必须在学期评分提交截止日期内提交.
课程作业必须在讲师确定的日期前完成 日期不超过下一学期开始后六周. “我”是 然后改为适当的永久字母等级,或“F”级。.
任何成绩为“I”的学生都将错过入选院长名单的最后期限
使那个学生没有资格进入院长名单
这学期.
独立学习是高级水平的课程,在一个学科领域没有涵盖 学术部门的正常课程设置的深度. 它应该提供 在其自身的结构中,有独立研究、分析、 和报告,这将加强学生的掌握他们的学科领域,并带来 独立工作所必需的动机、技能和纪律. 独立的 研究应提供与学术计划一致的新的和独特的目标 学生的.
独立研究计划将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制定 学生. 学习目标要仔细考虑和确定 这个提议. 学生评价学习经验的方法 老师评价学生的标准必须注明. 这是必要的 教师要评估学生是否有独立工作的能力和意愿 从这样的研究中获得学术上的好处.
学生最多只能进行12个学时的自主学习和自主学习 综合研究学分. 独立研究可以作为可变学分,和 需要获得独立学习讲师、授信主席的批准 系主任,学生顾问,教务主任. 申请独立 学习要求学生是被录取的大三或大四学生,但例外 一年级和二年级的学生,他们在《立博中文版官网》上表现得很好 研究立博中文版官网.
在任何独立学习课程中所获得的学分数额将被确定 由导师在提交提案时提交,并可能从一个到 三个学分,取决于提案中确定的目标数目, 以及难度或复杂程度,由老师判断.
在学习期结束时,学分的数量不会改变,因为 该学生未能达到提案中所确定的所有目标. 大学目录中所引用的评分系统就是为此而设计的.
越来越多的MCLA学生从事重要的独立学术工作 在大学期间,他们的成就几乎没有得到正式的认可. 这个项目的目的是为了表彰这些学生的杰出表现 通过在毕业时授予MCLA学者称号和他们的官方大学 成绩单. 这一称号将有助于学生未来的职业和教育 努力. 该计划还将为独立工作和工作提供明确的标准 奖学金,未来和当前的学生可以追求和努力.
程序要求:
麻省文理学院的学生可以在其他学校选修课程 与他们在MCLA注册同时或在学期期间注册的认可机构 他们可以离开学院(例如.g.、出国留学或国内留学项目). 所有这类课程的注册必须事先得到学生所在专业的批准 和注册主任使用校外学习批准申请表(或申请 外地修读课程批核表格).
与MCLA的转学学分政策一致,学生获得同等学分 评核成绩为C-或以上的课程,或以学习成绩计算的同等成绩 国外的课程,是挣来的. 转学成绩不计入学生的累计成绩 MCLA的平均绩点.
这项政策也适用于那些计划在校外学习课程的学生 从MCLA离校或已退学并计划申请的 重新接纳.
I. 在线和混合格式的定义
A. MCLA将在线(或完全在线)课程定义为包含以下所有内容的课程 是真实的:
1. 所有需要的行动和学生和教师的互动发生在学院 学习管理系统(LMS)(“在线”);
2. 所有必需的资源(文本、媒体、材料、工具)都可以通过它获得 LMS或其他易于使用的格式;
3. 不需要或不期望亲自或面对面(“现场”)互动.
B. MCLA将混合课程定义为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课程:
1. 学生和教师需要的行动和互动都发生在物理上 空间(“实地”)及书院的学习管理系统(“网上”);
2. 现场和在线课程的组成部分是明确的,一致的,和 教学法上集成;
3. 学生被要求在他们的教学中花费有意义的一部分 时间,大于0%小于100%,参与资源和活动在 LMS是通过在线活动和现场活动之间的标准转换来衡量的 教学时间;
4. 一门课程的实际教学时间与总最短教学时间之间的差值 教学时间,由联邦和认证指南概述,满足 测量的在线教学时间,作为“座位时间”的替代,如计算 在我.B.3.
C. 学术技术主任或其指定人员将决定是否 上述结构标准已满足给定的课程.
II. 在线和混合格式的准备
A. MCLA认识到,要想在在线教学和混合教学模式中取得成功,学生双方都需要 教师必须具备不同于成功所需要的技能,以及除此之外的技能 在地面课程中.
B. 在教员开始在MCLA教授在线或混合课程之前,他们 将完成由学术技术中心提供的充分培训, 使用特定的设计标准,设计和教授在线或混合课程 实践. 或者,教员可以完成能力测试来演示 符合这些标准,由学术技术中心管理和观察. 学术技术主任将确保,至少,这种培训或 能力测试将包括:
1. 确定课程和项目的结果,并将其映射到在线活动;
2. 计算在线工作量,确保学时要求;
3. 符合无障碍和通用设计的基准标准;
4. 支持学生在在线环境中的成功,资源包括:
a. 课程描述
b. 当然结果
c. 所需的资源/文本
d. 课程期望及政策
e. 分级标准和做法
f. 网上活动的时间表
g. 学院政策和资源,包括:
i. 学术诚信政策
ii. 残疾的资源
3. 技术支持资源
5. 保持有效的在线呈现和响应.
C. 由于技术日新月异,为了保证学生接受指导 基于当前的最佳实践,每一次成功的培训或能力测试都将 自完成之日起,有效期不超过3个日历年.
1. 一旦教员成功地完成了培训或能力测试, 他们可以通过完成不超过 在课程结束前,在学术技术中心共学习5个小时 前一时期. 这种培训可以采取面对面或在线研讨会的形式, 研讨会,或其他专业发展,并将讨论当前的最佳实践, LMS工具和治理技术标准,涉及:
a. 可访问性;
b. FERPA与学生隐私;
c. 版权和知识产权;
d. 多媒体.
2. 如果认证已经失效,教职员工可以在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 主席和学术技术主任,通过完成申请更新认证 在证书失效日期起计1个日历年内接受“进修”培训.
3. 如果证书失效超过1个日历年,教职员工将 重新接受初始培训,详见II.B在在线或混合教学之前 课程.
4. “完成日期”为在采用之前完成认证的教师 本政策的实施日期将是本政策的实施日期. 此后这类 教师将按照所有常规安排的规定更新他们的认证 正如这项政策所阐明的那样.
5. 在更换或重大重新设计的LMS,学术技术 在学院范围内实施的一年内,会为所有教员提供最新的培训. 在线和混合教师将在学院范围内的两年内完成培训 实现,或到他们当前的认证到期,以两者为准 早些时候. 在这种情况下,学术技术主任将决定和阐明 确定重新设计为“实质性”的标准.
3. 在线和混合格式的要求
A. MCLA有义务确保在线或混合课程等同于教育 球场的质量,以标准和可测量的方式. 在线或混合 课程至少符合以下标准:
1. 教师在线发布的课程内容符合联邦无障碍标准 《立博中文版》第504条以及《立博中文版》第二和第三章所述 美国残疾人法案. 在网络环境中,遵守这些标准是符合的 万维网联盟(W3C)网络内容可访问性指南(WCAG) 2.1级AA,或W3C正式批准的任何后续策略版本.
2. 课程使用LMS工具和功能,以支持和加强学生的学习 在线或混合格式.
3. 学生定期和及时与老师联系,如所述 教学大纲上的教员.
4. 分级活动明确地支持课程和项目的结果.
5. 学生有机会和充分的实质性和有意义的支持 与讲师和同学在线互动(对于混合课程,也可以在现场互动).
6. 课程设计的选择,尽量不以学生特权为基础 获得特定技术基础设施(e.g. 连接、软件或设备).
B. 在线或混合课程将提前设计,以完成以下所有工作:
1. 提供同样可访问、连贯和可导航的在线空间和内容 在设备;
2. 为持续一致的学生-学生和学生-教师提供空间 参与;
3. 尽可能减少技术障碍或干扰, 课程参与;
4. 利用LMS的可用和适当的特性来支持教师的判断 用最好和最充分的可用信息评估学生的参与情况;
5. 在结构上支持MCLA对访问的承诺,特别是与学生有关的承诺 利用数字基础设施和互联互通.
C. 此外,混合课程将提前设计,以完成以下所有工作:
1. 阐明在线和地面组件的比例权重,以及 相对于整个课程,学生在每个组成部分的参与度的期望 时间和年级;
2. 向学生提供所有面对面和/或同步要求的预期时间表;
3. 成为一个功能整体,将这两个部分整合成一个连贯的教育 经验;
4. 明确每个组成部分如何处理课程和/或项目结果;
5. 对这两个组成部分都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实践中要注意两者都不重视 一个组成部分是另一个组成部分的辅助,任何一个组成部分单独都不足以辅助 达到所有要求的课程和/或项目结果.
D. 对教授在线课程和混合课程的教师进行评估 用适用的教师集体谈判协议的条款.
1. 本政策承认学术技术中心有责任支持, 为主席或任何负责评估的各方提供便利和通知 提供与在线和混合交付技术相关的信息 格式教学中,哪些信息可以协助当事人有效履行 他们的责任,但这可能超出了当事人的专业知识.
2. 这项政策期望主席或任何有责任评估的各方, 是否会向学术技术中心寻求信息支持 在线和混合课程的评估,以确保他们有足够的事实知识 的相关技术来完成这些职责. 这样的信息 技术支持可以包括功能说明或类似的文档 技术.
3. 本中心不负责对个别教员的评估 学术科技.
4. 尽管有上述规定,本政策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理解为与本政策相抵触 适用的教师集体谈判协议的任何条款.
IV. 在线和混合形式的出席
A. MCLA使用以下联邦指导方针来确定在线学生出勤率 和混合课程:在远程教育环境中,记录学生所拥有的知识 登录在线课程本身并不足以证明学术水平 学生出勤率. 学校必须证明学生参与了 上课或其他与学术相关的活动. 可接受的例子 学术出席和出席学术相关活动的证据 远程教育项目包括:-学生提交一份学术作业,
-学生提交考试,
-记录学生参与交互式教程或计算机辅助 指令,
-由学生发布的显示学生参与在线学习的帖子 由学校指定的小组,
-学生在论坛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显示学生的参与情况 在网上讨论学术问题时,还有
-来自学生的电子邮件或其他证明学生发起的文件 与教员联系,就所学学科提出问题 在课程中. (资料来源:FSA手册2019-2020,第5,5 -65,66卷)
B. 混合课程的出勤率是按所述百分比来衡量的 两个课程组件的权重. 例如,在一门65%在线的课程中 35%的学生在现场上课,但没有在线上课 总出勤率达到35%.
V. 安排在线和混合形式的课程
A. 所有列出或宣传在线课程或混合课程的材料将:
1. 为在线或混合形式提供的每门课程贴上标签;
2. 提供学院对在线或混合格式的定义,以及一个超链接 本政策;
3. 对于混合课程,指定在线和现场组件的百分比 在每门课程中;
4. 对于混合课程,指定所有面对面会议要求的时间表 每门课程;
5. 对于混合课程,指定所有同步在线要求的时间表, 如果有的话,为每个课程.
B. 关于在线课程和混合课程安排的建议如下 主席(或其指定的人)的职责,根据相关的教师集体 谈判协议. 协助主席履行这些职责,一名教员 希望以在线或混合形式教授课程的学生将向主席提供 至少在截止日期前14天提交课程安排 一言以蔽之,如下:
1. 成功完成培训的证据,详见II.B;
2. 以在线或混合形式提供课程的理由 教学的,纪律的,计划的或其他与 学院的使命.
VI. 在线和混合课程设计与知识产权
A. MCLA认识到自己有义务为学生提供可靠的、可访问的、设计良好的课程 在线课程环境.
B. MCLA认识到在线和混合形式的课程经常涉及专业知识 与学院职员合作设计和创建网上资源 教师.
C. 既保护教师的知识产权,又保护学院的能力 开发和维持高质量的在线和混合课程和项目:
1. 椅子应该鼓励有意教授在线课程和混合课程的教师 调查任何开发工作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需要满足 这项政策的要求可以被认为是教师和学院之间的“联合工作” 职员:e.g.,“模板”内容或LMS设计结构或元数据.
2. 主席应该阐明任何与重用相关的程序需求或期望 课程结构或内容.g.,供日后项目或部门重复使用 课程结构或内容.
3. 任何教师之间的共同所有权或“共同工作”安排 和学院应事先商定,并以书面形式记录.
4. 未经书面明示,学院不得使用教师知识产权 教师同意. 书面同意应包括范围和期限 约定的用途.
注意: 由于这项政策的范围超出了学术政策委员会的职责范围, 这项政策是由一个特别委员会根据先前批准的版本起草的 学术政策委员会. 特别委员会的表决结果得到了反映 在这张表格的第一页.
在MCLA的学术地位-一个学生的累积的MCLA GPA,结合学分 获得后,将在每学期结束时确定学术地位类别 根据以下标准:
获得学分 | 好站 | 缓刑 | 悬架 |
0 - 30 | 2.000或以上 | 1.500 - 1.999 | 下1.500 |
31-75 | 2.000或以上 | 1.750 - 1.999 | 下1.750 |
76岁及以上 | 2.000或以上 | 没有试用 | 2岁以下.000 |
获得的学分包括转让学分和MCLA学分(100级及以上)
通过考试获得及格分数.
被停学并成功上诉的学生将被指定为停学学生 由一个单独的类别的学术地位,反映学术留校察看之后 一次成功的学业休学上诉. 下列名称反映 MCLA的学术地位政策与学生的累积MCLA相一致 平均绩点:
学术成绩良好-累计平均绩点2分.00
留校察看-学生留校察看
上诉后留校察看-停学上诉获批准
学业停学-学生学业停学
学术开除-学生被MCLA永久开除
学期平均成绩低于2的学生.0,但累积平均绩点2.0或更大 会否受到学术警告. 学校将发出学术警告信 并抄送给学生的导师,解释潜在的后果 学习成绩不佳(包括连续学期受到学术警告或 今后留校察看或停学). 在每个学期,一个学者 收到警告,学生必须与他或她的学术顾问见面并完成 一份学术成功计划,该计划将提交给咨询部门审查 推荐.
没有得到2分的学生.0的累积GPA,而达到GPA更高 超过停学的学生将被留校察看. 一个学生 留校察看或上诉后留校察看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定 条件:旨在促进学业成功的条件. 这些条件可能包括:(1) 课程 load of not more than 15 credits; (2) academic schedule changes to allow repeat 课程s; (3) meetings with an academic advisor, learning services, and/or advising (4)为完成学术成功计划提供服务,以监控学生的进步; 出席学术成功研讨会(e.g. 学习技巧,时间管理等等.); (五)办公室确定的对某些课外活动的限制 教务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留校察看第一学期, 学生将继续有资格参加课外活动,除非 个别部门或活动的标准较高).
根据这一政策被停学的学生可以上诉. 注册主任通知 学生的停学和他们的追索权的上诉程序. 被停学的学生在一学期内不得入学. 他们可能会适用 到招生办公室重新录取. 学院要求他们完成 至少6个学分,最低平均绩点为2.在重新申请前,须先向其他院校申请. 学生必须完成一份校外重新入学表,可从注册主任处获得. 在课程注册前必须获得批准. 学生坐完后重新申请 一个学期的停学将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评估 整个麻省学院的学术经历和课程都是在另一所大学完成的 大学. 在春季学期结束时被停学的学生不能在 MCLA在夏季或秋季,并必须通过招生重新申请.
被MCLA录取的学生在校外学习最多可获得15个学分. 为了申请之前学习的学分,学生创建并提交文件组合 生活经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