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萨诸塞州通用法律将公共记录定义为“所有书籍、文件、地图、 照片、录音磁带、财务报表、统计表格等 资料,资料:所制作的资料或资料,不论其物质形式或特征 或由马萨诸塞州政府机构的任何官员或雇员接收, 除非存在特定的豁免.
有关公共记录法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国务卿的 publication, 马萨诸塞州公共记录法指南 (PDF).
所有记录均按照国家记录保存规定进行保存. The 大学遵守全州记录保留计划和MA州立学院 保留时间. 有关档案保留的详情,请浏览 英联邦公共记录司秘书网站.
而记录要求可以口头(亲自)或书面向记录 访问官(RAO)丽莎·莱斯卡博,通过电子邮件提出书面请求是首选.
丽莎Lescarbeau
立博中文版
教堂街375号
北亚当斯,马萨诸塞州01247
recordsaccessofficer@pagesofexhibitions.net
根据马萨诸塞州公共记录法,MCLA可以对搜索和隔离收取费用 要求记录. 记录查阅官会通知你并提供估算 完成请求所涉及的任何费用.
大学会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回应公众记录的要求 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 在大量请求的情况下, 查阅记录主任可要求延期(不超过20个工作日).